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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凡依法刑事拘留!媒体这样“锤”
    来源:传媒瞭望 发布时间:2021-08-0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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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2016年至今,有关吴亦凡私生活情况的争论多次进入公众视野。近日,微博用户“都美竹”接连“爆料”,称吴亦凡曾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甚至涉嫌“迷奸”“诱奸”。对此,吴亦凡方面表示都美竹造谣诽谤、敲诈勒索。事件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多个话题登上热搜,多家品牌先后终止了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

  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吴亦凡作为当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流量明星,自舆论发酵以来,各方媒体也在跟进相关情况。跟随小编一起看看相关媒体对于吴亦凡事件如何评价报道。

  人民日报


  顶流不是法外之流,明星没有法外特权。任何涉法问题都要用法律方式解决,任何违法之人都应受到法律惩罚。这也警醒一些明星艺人,流量再大,流不出法律的“五指山”;名气再响,响不过法律的“定音鼓”。

  自律才是自爱,自由更须自重。从艺必先为人,为人必先修德,修德必先正身,正身必先律己,明星不仅要“慎众”更要“慎独”。

  知法尊法、守法敬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操守,明星艺人概莫能外。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演员需要有更高的尊法追求和守法要求。知法畏法,守牢法律红线,才能不断延长演艺“生命线”。

  明星艺人要“善其身”,文娱圈更应“善其群”。文娱圈不该是畸形的“价格高地”而应是正向的“价值高地”,不该成为藏污纳垢的“名利场”而应是阳光向上的“能量场”。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还是要奉劝明星艺人,“失格偶像”必定会“失速跌落”,真正提高从艺从业的门槛和本领,流量明星才不会沦为“流星”。

  央视网

  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以此为鉴,我们更要进行冷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戴起“明星”这顶桂冠,并接受大众审视,承担榜样责任。

  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

  光明网

  法律不会纵恶,法律面前,也没有爱豆与粉丝的身份之别,都是平等主体;不认舆论策略的好坏,只认事实证据。

  法治日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

  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案件侦破需要过程,厘清真相之前别急着妄下结论

  法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舆论和司法的良性互动,用理性看待问题,用法律解决问题,捍卫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很纯粹,只图个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法律很简单,只讲个用事实说话、用真相检验;法律也很复杂,要有足够严谨的逻辑和抽丝剥茧的耐心。

  中国妇女报

  不管哪个圈,是不是顶流,有没有后台,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违法必究,更是铁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这个国家的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是这个国家的核心价值,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这个国家的国家意志,明大德守公德修私德是这个国家的道徳要求。

  法网恢恢,不可违;人心浩荡,不可逆。任何人,不管如何“顶流”,任何行业,不管如何"贵圈",守法才能行稳,遵德才能致远。

  中国长安网

  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综合人民日报、央视网、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长安网等报道。)

责任编辑:钱一审核:金春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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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凡依法刑事拘留!媒体这样“锤”
来源:传媒瞭望 2021-08-01 16:41:09
      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2016年至今,有关吴亦凡私生活情况的争论多次进入公众视野。近日,微博用户“都美竹”接连“爆料”,称吴亦凡曾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甚至涉嫌“迷奸”“诱奸”。对此,吴亦凡方面表示都美竹造谣诽谤、敲诈勒索。事件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多个话题登上热搜,多家品牌先后终止了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吴亦凡作为当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流量明星,自舆论发酵以来,各方媒体也在跟进相关情况。跟随小编一起看看相关媒体对于吴亦凡事件如何评价报道。人民日报顶流不是法外之流,明星没有法外特权。任何涉法问题都要用法律方式解决,任何违法之人都应受到法律惩罚。这也警醒一些明星艺人,流量再大,流不出法律的“五指山”;名气再响,响不过法律的“定音鼓”。自律才是自爱,自由更须自重。从艺必先为人,为人必先修德,修德必先正身,正身必先律己,明星不仅要“慎众”更要“慎独”。知法尊法、守法敬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操守,明星艺人概莫能外。作为公众人物,明星演员需要有更高的尊法追求和守法要求。知法畏法,守牢法律红线,才能不断延长演艺“生命线”。明星艺人要“善其身”,文娱圈更应“善其群”。文娱圈不该是畸形的“价格高地”而应是正向的“价值高地”,不该成为藏污纳垢的“名利场”而应是阳光向上的“能量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还是要奉劝明星艺人,“失格偶像”必定会“失速跌落”,真正提高从艺从业的门槛和本领,流量明星才不会沦为“流星”。央视网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艺人不仅是职业,更肩负社会责任。以此为鉴,我们更要进行冷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人,能戴起“明星”这顶桂冠,并接受大众审视,承担榜样责任。有必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光明网法律不会纵恶,法律面前,也没有爱豆与粉丝的身份之别,都是平等主体;不认舆论策略的好坏,只认事实证据。法治日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侦破需要过程,厘清真相之前别急着妄下结论法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舆论和司法的良性互动,用理性看待问题,用法律解决问题,捍卫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很纯粹,只图个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法律很简单,只讲个用事实说话、用真相检验;法律也很复杂,要有足够严谨的逻辑和抽丝剥茧的耐心。中国妇女报不管哪个圈,是不是顶流,有没有后台,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违法必究,更是铁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这个国家的法治精神,公平正义是这个国家的核心价值,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这个国家的国家意志,明大德守公德修私德是这个国家的道徳要求。法网恢恢,不可违;人心浩荡,不可逆。任何人,不管如何“顶流”,任何行业,不管如何"贵圈",守法才能行稳,遵德才能致远。中国长安网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人民日报、央视网、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长安网等报道。)